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图书情报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52
广西师范大学创办于1932年,前身是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是广西高等师范教育的开端,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拥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各类学生71000多人,各类教职工4000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建校90多年来,学校在教师教育、人文强桂、科技兴桂和国际教育等方面,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品牌响亮。目前,学校正深入实施新时代学校“1248”总体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32年,经过九十多年的艰苦创业,目前有三个校区图书馆。截至目前,图书馆纸本图书总量达360余万册,数字资源260余万种,各类数据库109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最长、藏书最丰富的高校图书馆之一。我校图书馆现为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广西区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广西区古籍修复中心。馆藏线装古籍12万余册,10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书馆致力于创新服务,积极开展学科服务、文化服务及智能化服务,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校依托图书馆及相关学科雄厚的专业力量成立了图书情报研究所,并于2021年获得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23年首次招生。我校图书情报研究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提升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面向社会招收2025级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扎实的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实际问题能力,适应社会信息化和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图书情报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实习实践、撰写学位论文或完成实践成果,着重培养研究生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创新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知识、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原则,着重突出课程的专业特色和实践性。
(三)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翻转课堂、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研讨式授课等教学方法。
(四)实施“双导师制”,构建由培养单位专任导师和来自行业机构与本领域相关的行业导师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指导工作。
三、招生信息
院系所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 备注 |
022图书情报研究所 | 125500图书情报 | 2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1.思想政治理论 2.信息资源管理 3.综合面试(含专业英语) | 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专业分以下研究方向进行培养: 01情报分析与服务 02文献保护与研究 03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 |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8月3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请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要求,如备注“不招同等学力考生”,则本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果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人员,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限定地区要求(具体地区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后确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此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
①考生范围: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②申请方式:考生如符合以上条件,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按提示选择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按“12 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报考。同时,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定向就业单位。
③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按照规定,考生报名时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报考类别未选择“12 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情况,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注: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6)关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说明: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我校不接受线下申请。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7)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签署并上传《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如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是否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部分专业对于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三)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四)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五)考生须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准备有关材料或凭证的,以具体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及违禁物品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八、复试、调剂
(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属于二区招生单位,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图书情报(代码1255)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广西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广西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即复试成绩小于60分)。
(二)调剂
我校相关招生学科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复试、调剂工作一般在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实施方案和调剂有关通知为准。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广西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补充规定、广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或入学后进行。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制、学费
图书情报硕士学制为3年,学费12000元/年·生(以我校当年最新学费缴纳标准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广西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研工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gc.gxnu.edu.cn/2024/0704/c7710a294137/page.htm。
十四、授课方式
图书情报硕士采取在校学习方式授课。
十五、住宿安排
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房间由我校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图书情报硕士全日制学生住宿由图书情报研究所具体安排。
十六、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各类招生信息公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咨询。
(三)“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四)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有专业代码的信息为准。
(五)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公布了部分自命题科目的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仅作为复习参考用,不作为考试范围。
(六)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2025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七)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http://www.yz.gxnu.edu.cn/2024/1004/c4626a298918/page.htm。
十七、联系方式
(一)广西师范大学代码:10602
(二)网址:https://www.gxnu.edu.cn/(广西师范大学)、http://oldlibrary.gxnu.edu.cn/mlis/main.htm(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
(三)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四)联系电话:0773-8283008
(五)电子信箱:gxnuilis@gxnu.edu.cn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情报研究所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