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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致善悦读”(第二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氛围,强化图书馆文化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正确阅读,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致善悦读”评选办法》要求,现将“致善悦读”(第二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赏评优秀电影,抒发时代情怀”,图书馆精选15部高票房影视,以“探讨电影现象、交流电影感受、沟通电影观念”为宗旨,面向全校学生征集电影评论。


二、评选对象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要求

1.每位参评同学仅限提交一篇电影评论参与评选。

2.影评对象必须为本次评选活动所指定的电影,观影方式为个人自行观影。

在以下电影目录中,挑选其中的一部进行影评:【流浪地球】【战狼2】【大人物】【红海行动】【集结号】【无问西东】【我不是药神】【湄公河行动】【芳华】【建国大业】【毒战】【智取威虎山】【让子弹飞】【唐山大地震】【中国合伙人】。

3.参评作品必须为电影评论作品,题目自拟,要求:主题鲜明,观点独到,层次清晰,论述充实,行文流畅。如在文章中引用任何其他人的文字,必须在文中相应处加标底注或尾注。

4.参评作品要求务必原创,必须由参评者本人进行独立创作(不接受两人及以上合作作品),且从未在任何报刊或其它公共媒体(包括互联网)上先行刊载过。参评者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主办方将使用文献查重工具对参评作品进行查重,文献查重复制比不超过20%,一旦发现参评作品或其一部分已在报刊和互联网等公共媒体上先行刊载,或涉嫌抄袭,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5.参评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不能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6.所有参评作品将不予退还,请参评者自留备份。

7.所有参评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拥有媒体宣传使用权;对于获奖作品,除非特别申明,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出,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主办方享有将影评获奖作品用于影视教育和知识产权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的展出和使用权。

 

四、投稿方式与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不接收纸质版作品,所有参评作品一律要求以电子版的方式进行投稿。

2.参评同学请下载附件“致善悦读(第二期)征文报名信息表”,填好报名信息并将征文按格式要求附在征文报名信息表后。

3.作品格式要求:正文不少于800字,用wordA4排版,题目为三号黑体,小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宋体,单倍行距。

4.请在2019520日之前,将参评作品命名为姓名+影评题目+手机号码”(例如:“李华+《话说〈红高粱〉》+手机号码”),发送到librarywpb@126.com

 

五、评选及表彰流程

1. 成立评选委员会。图书馆和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致善悦读”评选委员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致善悦读”评选办法》评选“致善悦读”获奖作品。

2. 公示。“致善悦读”获奖作品名单确定后,将获奖同学及其作品信息在图书馆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

3. 表彰。“致善悦读”获奖同学,学校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在图书馆主页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0773-8283012


附件:致善悦读(第二期)征文报名信息表.docx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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