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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捐赠
百川归海,有容乃大。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历经八十四载风雨,得到过无数专家学者、个人团体的热情支持与捐赠。正是这些捐赠,沟通着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传承,丰富着图书馆的藏书与资源,使校园弥漫着浓浓的学术传统与文化精神。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不会忘记著名学者林焕平、万仲文、刘泰隆及一批在本校教学或从本校毕业的校友们的热情捐赠!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随时欢迎作者捐赠自己的作品。
图书馆盼望每一本书的作者,用您的捐赠丰富我们的馆藏!
图书馆期望校内外的每一位校友,用您的捐赠展示师大学人的时代风采!
捐赠图书,让尘封的图书走进读者的心灵,汇入奔涌的知识海洋;捐赠图书,让您的学识与精神弘扬与光大……
凡作者捐赠个人作品,可以在捐赠书上题词署名,以备学人注目致敬。
图书馆对于捐赠图书的作者个人与团体,将会造册存档、回馈证书以示谢意。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捐赠图书登记后,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本图书馆入藏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收藏。被收藏的捐赠品将归广西师范大学所有,图书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 编入图书馆读者查询目录。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订本馆图书捐赠说明。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办法
受文献资源收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对捐赠的文献资源进行取舍。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及办法,敬请捐赠者知晓。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
2. 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3. 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4. 品相基本完好。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 非正式出版物(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 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3. 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 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5. 多卷书中不成套的图书。
6. 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7.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图书的管理办法
1. 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柜),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
2. 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以适当的方式转赠其他单位。
3. 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受赠方式
1. 到馆捐赠:图书馆资源建设部(雁山校区图书馆一楼西北角)。
2. 邮寄捐赠: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邮编:541004
3. 其他捐赠事宜,可电话咨询:0773-8283068